《中國挖掘機行業(yè)挖掘機產品質量保證規(guī)定》
中國挖掘機行業(yè)首部《質保規(guī)定》開始實施
備受關注的《中國挖掘機行業(yè)挖掘機產品質量保證規(guī)定》在經過4次會議、征求了各方專家、用戶以及包括20多家主要挖掘機制造企業(yè)等的意見后,在維護國內挖掘機消費者利益上形成共識,并從今天起正式實施。
《中國挖掘機行業(yè)挖掘機產品質量保證規(guī)定》
為正確維護消費者(需方)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凡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市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并在中國從事挖掘機整機制造的企業(yè),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挖掘機產品必須遵守本質量保證規(guī)定。
一、質量保證期內實施免費的定期檢查和指導保養(yǎng)制度
1、挖掘機生產企業(yè)或授權的代理商(供方)在質量保證期內為需方免費提供三次以上的挖掘機定期檢查并指導需方進行例行的保養(yǎng)和維護。
2、需方對供方實施免費的定期檢查和指導保養(yǎng)制度應給予必要的配合。為供方提供挖掘機真實的作業(yè)時間、工作地點和必要的停機保養(yǎng)時間。
3、由于缺乏正常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而引起挖掘機故障的,其損失由過錯方負責。
二、質量保證期
供方必須為需方提供不少于一年或2000h(對于工作質量小于等于13t的挖掘機為1500h)的質量保證期。產品質量保證期的確認方法為:供方向第一位最終需方交貨之日起,挖掘機的實際運轉時間達到2000h(對于工作質量小于等于13t的挖掘機為1500h)或一年,這兩種情況中以先達到的時間為準。供方事先向需方申明的特價產品(包括二手挖掘機)不受此限。當挖掘機安裝非標準配置的特殊裝置(如液壓錘)時,質量保證期也不受此限,由合同另行約定。
三、質量保證責任
在質量保證期限內,構成挖掘機的任何零部件如果在設計制造上出現缺陷,供方有義務對有缺陷的零部件進行免費修復或更換。需方有義務給予必要的配合。供方有權回收更換下來的零部件。在挖掘機使用過程中需方有日常檢查、故障通報以及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故障擴大的責任。
四、在質量保證期內,下列情況不屬于質量保證范圍:
1、由于事故、使用或保管不當、疏忽或災害造成的損失或缺陷。
2、未經供方或供方授權的特約維修店的書面認定,使用非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或安裝附屬件所造成的損失或缺陷。
3、供方或供方授權的特約維修店以外的人員實施維修或改裝從而影響機器性能和用途的情形。
4、機器的保養(yǎng)不當。
5、機器對特定環(huán)境的適用性(事先有承諾的不受此限)。
6、由于燃油使用不當導致的故障。
五、不提供質量保證的范圍
供方在事先申明的前提下,有權將下列材料、零部件作為不提供質量保證的范圍:油料、油脂、風扇皮帶、密封墊、保險絲、制動器襯或離合器襯、濾清器、輪胎、線纜、碳刷、玻璃、燈泡、噴油嘴、點煙器、燃油泵柱塞、出油閥、鏟斗及其他類似部件。
六、質量缺陷賠償
因挖掘機質量缺陷造成需方在人身、其他財產損害的情況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款。
七、其他
1、供方在履行正常的法定維修義務時,需方應予以適當的配合。如需方拒絕配合,如隱匿挖掘機工作地點、故意損毀計
時裝置、GPS系統(tǒng)以及設置其他障礙等,供方有權中止提供服務義務,由此引起的損失擴大由需方負責。
2、挖掘機的重要零部件如發(fā)動機、液壓主泵、主閥、行走機構、回轉機構及主要結構件(動臂、斗桿、平臺、下車架)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重大故障且同一故障雖經三次或三次以上重大維修仍不能恢復原功能,需方有權要求供方更換新的部件,情況特別嚴重的,需方有權退貨。
3、供方與需方如無書面的特別約定都將認為是供需雙方對此規(guī)定的全部接收。
4、本規(guī)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